| 为了增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研究生培养事情,提高教学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快速生长,扩大与海内外有关机构及人员的学术交流和相助,增强学院的社会影响力。凭据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的需要并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就聘请兼职、讲座教授的有关事宜作如下划定: 一、聘请工具的条件 1、拟聘人员在某个领域应是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的专家。 2、应与学院有较长时间的密切联系,支持、体贴学院建设并愿为学院生长尽力,预期聘请后对学院学科生长有实质性孝敬。 二、聘请称谓 1、对海内的专家学者,一般以“兼职”名义聘请。具体称谓为:兼职教授、兼职研究员。 2、对外洋、境外的专家学者,一般以“讲座”名义聘请。具体称谓为讲座教授、讲座研究员。 3、对外洋、境外知名度很高的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知名人士可聘请为“名誉教授(研究员)”。 三、主要任务 1、为学院的生长及学科专业建设提供咨询; 2、来学院讲学提供学术信息; 3、开展相助研究,配合申报科研课题,并在可能的条件下以学院教师的名义在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兼职教授每年来校事情时间不少于3个月,讲座教授每年来校事情时间不少于1个月。 四、待遇 参照学校相关划定执行。 |